促进香港与中央部委和10省、市和自治区的联系

  • 与中央部委和位于华北、东北和西北的10个省、市及自治区(即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以及该等省市的驻北京办事处联系,并向它们提供有关特区的资料
  • 向特区政府汇报内地的最新发展
  • 按特区政府的指示,就具体事务与内地部门商讨

加强经贸联系

  • 推展香港特区与10个省、市和自治区的经贸联系,包括宣传及协助这些地区的企业来港投资和开业

推广香港

  • 在10个省、市和自治区举办活动推广香港的优势,以及增进内地人士对香港的了解和认识
  • 主动接触目标企业和人才,推广各项招商引才计划及政策措施

协助港人

  • 与服务范围内生活、工作或求学的香港人及团体保持联系
  • 为在内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实务性协助

出入境事宜

  • 处理赴港探访、工作、投资、培训、居住和就读的入境申请
  • 就香港特区的出入境事务及免签证事宜与中央政府及驻京外交使团联系
  • 处理合资格香港居民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