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香港居民可向全国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回乡证。国家移民管理局已经出台申请须知,详情请参考网站:
国家移民管理局 - 《港澳居民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须知》。
回乡证的具体申请要求请参考网站:
国家移民管理局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
年满18周岁并持有卡式回乡证并完成指纹和人像信息采集的香港人,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信息采集全国联网。
2020年1月2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已经开发建成了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推进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工作,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应用三大类35个便利化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落地应用。
2018年9月1日起,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申请领取居住证。在办理居住证之前,须先行办理临时登记。
据驻京办观察,有申请人虽未在内地居住满半年,但能提供在内地居住的租赁合同(年期为半年以上)及/或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为半年以上)以作为申请办理居住证的证明文件,亦获个别派出所酌情接纳并批准申请。此外,据驻京办了解,刚入学的港澳新生在内地即使没有待满半年以上,凭入学通知书也是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有关详情,申请人可向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及确认。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及出入境证件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在全球有效,有关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安排的详情可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免签证或落地签证情况一览表。
以上网页提供一切有关免签证、落地签证安排及最长可逗留期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同国家或地区会不定时或在短时间内更新旅客的入境管制措施(包括入境签证的要求)。在旅游前,应先查阅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官方网页或向有关当局了解最新资料。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详情,可参阅以下网页:
香港政府一站通-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不合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香港居民,可考虑申请签证身份书,以作旅行证件之用。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申请详情,请参考网站: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是签发给香港居民,作往返内地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共分为两类:
• 有效期六个月,限用一次的单程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有效期五年,多次通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申请详情,请参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