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在中國內地境內就業的港澳台人員具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和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人員應按照規定繳納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主要分為三種:
有關社會保險的詳細資料,可參考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