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

  • 合同公证;
  • 继承公证;
  •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
  • 财产分割公证;
  • 招标投标、拍卖公证;
  •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证;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
  • 公司章程公证;
  • 保全证据公证;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以及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以及
  •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

如欲了解更多沈阳市公证机构名录,请登录辽宁公证网站

小贴士

在内地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均要求当事人提交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方可在内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