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结婚登记

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须依照民政部相关法规,到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所确定的机构办理。

请参阅沈阳市民政局的网页了解沈阳市居民与香港居民婚姻登记的办事指南、政策档件及办理机构资料。有关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及文件,请向相关婚姻登记机构查询。

办理要求

  • 香港居民配偶的户籍所在地为沈阳市;
  • 男方年满22周岁且女方年满20周岁;
  • 双方结婚时均无配偶;以及
  •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文件

  • 沈阳居民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 香港居民须提供: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 香港居民身份证;以及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