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的小孩在香港出生,請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辦理其出生登記。父母為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前,須先透過互聯網或電話預約。嬰兒出生後42天內可免費辦理出生登記。待新生嬰兒的出生醫院向出生登記處以電子方式傳送新生嬰兒出生呈報表後,嬰兒的父母便可透過預約服務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以下網頁為你介紹有關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手續、為兒童加名或改名的程式,以及如何翻查出生登記紀錄,或領取出生登記項的核證副本的資訊:
參考網站:香港政府一站通 - 辦理出生登記。
若你的孩子在中國內地出生,在嬰兒出院前可為其向生產的醫療機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若你的孩子聲稱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c)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你可以為孩子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