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欲報考內地學校,可報名參加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生考試。報考要求如下:
欲了解更多考試報名相關資訊,請參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以及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資訊網:1)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資訊網。
此外,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72號)的規定,自2012年起,部分北京院校(例如北京大學)可免筆試錄取符合其規定條件的香港學生。根據《關於做好2014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辦[2013]537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內地高校免試招生。錄取要求各院校本科專業各不相同,具體應參考各院校的招生簡章。
詳情可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網站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
根據教育部公布《2024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138所內地高等院校將對香港學生豁免聯招考試,並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參加2024年文憑試的香港學生。138所內地高等院校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復旦大學等。錄取要求各院校本科專業各不相同,具體應參考各院校的招生簡章。
詳情可參考:《2024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二〇二四/二五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報名安排。
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已下發到各地方財政部門、教育局和各直屬高校,為到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並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及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欲了解上述《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請參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號)及學校學生獎勵評審工作總體安排,各大院校分別啓動2023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面向在內地(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科生評選。此獎項實行學生自主申報,參評條件、獎勵標準詳見各大院校評審通知。